发布日期:2024-08-13
国务院国资委进一步收紧对央企涉足金融业务的监管。 6月3日,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,国资委党委书记、主任张玉卓主持会议并指出,要深入贯彻落实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(试行)》,修改完善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监管制度,从严控制增量,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、收购、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,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、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。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国企混改中心负责人朱昌明认为,国资委此举不仅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(试行)》的要求,更是...